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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称:陕西省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原陕西省安康市公证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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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汲取教训 提升质量——安康市公证处认真学习传达司法部对公证违法案件的通报

    作者: akgz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1666次  发布时间:2017-05-22  
     

    安康市公证处为认真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要求,于5月22日上午,组织市公证处全体人员学习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国立公证处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司法通[2017]40号)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司明电[2017]17号)。

    会上组织学习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国立公证处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并结合市公证处实际提出要求:一是全处公证员要认真分析《通报》中造成违法公证案件的原因,深刻反思工作中是否存在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不强,规章制度不落实,违反程度规则,审查把关不严格等问题。要求每名公证员写一篇学习体会;6月底前开展一次公证质量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二是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抓紧落实《通知》要求,完善公证质量风险预防和管控机制,配齐身份证识别仪等技术设备。三是要求每一名公证人员都要认真学习,引以为鉴,强化红线意识;同时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以高质量的公证服务取信于民,服务为民,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公证服务需求,为人民群众更加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