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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称:陕西省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原陕西省安康市公证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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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城市齐创建,绿色通道暖人心

    作者: akgz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1528次  发布时间:2019-02-26  
     

    2019年2月21日,一位年轻军人急匆匆的来到我处,说他要办理委托公证,并向公证人员说明,因为他的假期即将结束就要返回部队,请公证处加急办理。
           公证人员经过了解,得知李某的父亲李某甲于2003年去世,李某甲名下有位于安康市汉滨区的房产一套。2007年七月,李某甲的妻子熊某及母亲戚某在区公证处办理了继承权公证和赠与书公证,李某继承了其父名下房产份额,李某母亲熊某将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以赠与书的形式赠与给李某。
           因李某为现役军人,假期即将结束,没有时间亲自办理上述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所以他委托熊某帮他将上述房屋的房产变更到自己名下,需要办理委托书公证。
           公证人员告知李某,2007年李某的母亲熊某办理的是单方赠与书公证,不是赠与合同公证,依据有关规定,赠与书公证办理后需要受赠人即李某书面表示接受赠与,并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过户。而李某母亲的赠与书公证书距今已经有十多年了,不知道不动产登记中心能否采用。且因为春节刚过,前来我处办理公证的群众很多,需要按顺序办理,这样就没有时间在李某假期结束前办结公证。
            公证人员将情况向处领导作了详细的汇报,决定为李某开辟通绿色通道,我处副主任李瑞宁与登记部门沟通衔接后,确定李某可以委托他人持继承权公证书、赠与书公证书和委托书公证书办理房产过户,减少了办理接受赠与书公证和其他中间环节。
           本着急事特办的原则,公证人员按照相关程序于当日为李某办理并出具了委托书公证书。公证人员良好的工作态度、专业的法律素养、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受到李某的连连称赞。
            公证人员表示:人民子弟兵承担着保家卫国的使命,危难时刻总能看到他们的身影,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军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是我们每一个公证人员的服务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