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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称:陕西省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原陕西省安康市公证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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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证处对接县域公证业务 解决群众办证难

    作者: akgz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860次  发布时间:2020-04-20  
     

    近日,安康市公证处主任李瑞宁一行在石泉县公证处交流公证业务时,石泉县公证处反映,公证收费改为经营性服务收费后,石泉县公证处因没有独立的财税账户,尚未协调好申领税务票据,暂时无法办理公证业务。为不影响群众办理公证,经县司法局会议研究,请求将石泉县的公证业务暂由市公证处办理。李主任立即将情况向市司法局进行了汇报,在征得市局同意后,迅速与石泉县公证处对接,决定选派业务骨干到石泉现场办理公证业务,避免办证群众的往返奔波、确保群众的公证办理需求得到满足。

    414日,市公证处张咪、杜林珺两名公证人员一清早就赶赴石泉县。在石泉县公证处,市公证处公证人员根据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和中公协、省公协有关办证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办证实践,就公证告知、材料审查和制作询问笔录、系统上传、公证书证词表述等关键事项,与石泉县公证处进行了沟通交流。市公证处的两名公证人员在石泉公证处公证人员协助下,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放弃午休时间,不间断地为群众办理了继承、委托等公证,当天集中办理公证业务8件,接待公证法律咨询20余人次。从石泉返回之后,两处公证人员又就公证业务等进行多次电话沟通,如期制作完成了公证书,并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将公证书送达给当事人。

    随着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推进,公证费改为经营性服务收费,财政部门不再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部分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县级公证机构面临暂无收费发票,无法办理业务的窘境。为落实市司法局关于确保公证业务不因改革受到影响的指示,市公证处主动与各县公证处对接,承接县域部分公证业务,并提供上门服务,解决群众办证难的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