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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称:陕西省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原陕西省安康市公证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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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证处迅速落实市司法局疫情防控通知,强化防控措施及服务引导

    作者: akgz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2246次  发布时间:2021-08-03  
     

    为严格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精神,市公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进行部署,履职尽职,做好防控。

    1.加强健康监测。工作人员要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如有不适及时报告本处,并及时就医,确保不带病上岗。工作日期间,本处工作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一律先在大厅监测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工作区,发现有发烧、咳嗽、腹泻、胸闷、乏力、鼻塞、流涕等症状的人员,禁止进入(及时离开)办公区域,要求尽快到医院就诊。做好本处人员的病假登记,建立个人健康登记台账。对外地来安人员应出示行程码,发现外来人员有与疫情密切接触者和轨迹接触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本处报告,并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2.加强卫生防护。本处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并提醒和办事群众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使用肥皂或洗手液,用流动水勤洗手。

    3.加强规范引导。门外及室内服务台设立排队隔离带,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分散等候区人流量,严防人员交叉感染。

    4.强化导办服务。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办事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注意事项。对未佩戴口罩拟进入工作区域的办事群众免费发放口罩。对体温异常人员进行登记,劝其规范佩戴口罩并到医院就诊,同时及时报告本处。办事群众较多时,采取临时分流疏导措施,防止人员聚集,减少现场人流量。及时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措施出现的群众不理解行为。

    5.做好物资保障。本处办公区域为重点防护场所,办证人员、收费人员为重点防护人员,要备齐备足防护用品,其中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消耗性物资至少保证上述工作人员1个星期的用量,确保防控措施不中断。

    6.保持卫生清洁。保持办公区域干净卫生清洁,良好通风。及时清理废弃口罩和垃圾桶,防止二次污染。洗手池配备洗手液用于工作人员、办事群众清洁消毒。督查门房按要求早晚进行卫生消杀。

    7、符合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条件但尚未完成疫苗接种的人员尽快完成接种

    8、规范张贴宣传标识。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和科学引导,消除群众心理恐慌。在办公区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宣传海报。引导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自觉落实防护措施,营造防控氛围。

    9、做好舆情处置。对因防控措施致群众办事不畅出现的投诉、现场发生舆情的,要及时做好群众情绪疏导工作,妥善化解矛盾,并第一时间上报本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