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陕西省安康市国立公证处 > 工作动态
陕西省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原陕西省安康市公证处)交通指南: 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当前位置:陕西省安康市国立公证处 > 工作动态
作者: akgz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1131次 发布时间:2023-11-09 |
自2023年11月7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在我国生效实施。公证书作为公文书,即日起,只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的外交部授权的外事部门申请“附加证明书”即可直接发往《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的120多个缔约国使用,再无需办理领事双认证手续,大幅节省办证时间和经济成本。
安康市国立公证处是经司法部批准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构,年办理涉外公证业务近千件。日前,市国立公证处与陕西省外事服务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自即日起,申请人在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时,可自愿同步申请附加证明书服务,通过“涉外公证+附加证明书”一站式公证服务通道,在出具公证书后代为送交陕西省外事部门办理附加证明手续。
“涉外公证+附加证明书”一站式公证服务的开通,有效解决当事人因办理涉外公证附加证明书流程不清,地域跨度大造成的难、慢等问题。同时确保涉外公证文书在使用地无障碍使用,依法保障当事人在涉外民商事交往中的合法权益。
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将以“涉外公证+附加证明书”一站式公证服务为载体,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公证为民服务质效,将为民办实事举措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