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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kgz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665次 发布时间:2023-12-06 |
本月初,又一件匪夷所思的案件被各大新闻媒体争相报道。上海独生女康露(化名)继承2亿遗产后,一向恩爱的丈夫王力(化名)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财产。
该案件虽现处于审判当中,结果尚未可知,但不论审判结果如何,单就“被起诉离婚,提出分割财产”这一事实来看,也不得不令人深省。
王力的诉求是否有法可依?如何预防这种突如其来的离婚分财产操作?
从法律规定来看,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定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以外,在无特别约定(指定)的情况下为共同共有,当然也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
本案中,首先康露的父母生前未订立遗嘱,未明确指定自己身后的财产只归康露一方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康露与王力未对婚内取得的财产进行特别约定。所以单从法条规定来看,丈夫王力有提出离婚并分割共有财产的依据。
当然,从夫妻财产法定共有制的立法初衷而言,一定是为了婚姻家庭的和睦、稳定,而非引起别有用心之人的算计、背叛。但事实上,的确会存在各种各样钻法律漏洞的行为。为了金钱及各种利益,假结婚、假离婚、骗婚等案例屡见不鲜,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可能运用法律的武器,预防这类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
一个有效的法律武器,可以预防上述案件的发生: 遗嘱 。
上述案件中,康露的父母可以生前立遗嘱,明确指定自己死后,财产只归康露一方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此一来便可排除子女配偶的共有权,配偶方则无法主张对继承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注意:千万不要误以为,自己家是独生子女就不需要立遗嘱。依照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和夫妻财产的规定,子女法定继承得到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本案就是最好的实例。
虽然,要想避免上述事情的发生,也可以运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加以预防。但是相比较很多人对“夫妻财产约定”伤感情的担心,遗嘱应当是最好的选择。
在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的好处:
第一,公证员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二,公证机构能够解决“找见证人难”的问题,对于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能够有效证明。
第三,公证行业建立了相当完备的查询和备案系统,能有效防止遗嘱文件的损毁或灭失。
第四,办遗嘱找公证处价格更“实惠”。
第五,公证行业在意定监护、生前预嘱、医疗照护委托等多方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够在办理遗嘱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完备的法律服务综合解决家事和养老问题。
或许很多人对公证并不了解,但法治社会,请关注一下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在预防家事纠纷方面,公证能帮你的远比你想象的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