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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称:陕西省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原陕西省安康市公证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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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公证处积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

    作者: akgz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1416次  发布时间:2018-01-31  
     

    新年伊始,安康市公证处与人民法院积极对接,派员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参与执行,协助人民法院查控执行标的、清点封存财物,获得法院和当事人认可。

    130日下午,市公证处接受汉滨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指派公证员会同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至城区某公司,对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该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强制执行。按照工作安排,当天的主要工作是协助执行法官对该公司留置在租赁房屋内的财物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到达目的地后,公证人员跟随法官进入该公司。法官依法亮明身份、出示相关法律文书,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说明事由,告知权利义务。随后,在公证员的监督下,清点登记人员对屋内财物进行清点、登记造册,摄像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拍摄固定,公证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了记录。对被申请执行人有疑问的,公证人员协助法官进行释法说理。圆满完成了当天的工作任务。公证人员良好的形象态度、专业的法律素养得到了执行法官、现场工作人员、当事人的肯定。

    公证机构参与司法送达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既是公证机构立足职能服务司法的有力探索,也是公证机构助力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双方整合资源优势,实现职能互补,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不仅可以减少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更重要的是通过公证机构参与调解、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从第三方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和诉讼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