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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原陕西省安康市公证处)交通指南: 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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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kgz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1840次 发布时间:2021-04-27 |
随着安康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深入推进,市公证处作为此次专项整顿的行业之一,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各项部署要求,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环境,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证明难、来回跑等问题,立足职能,多措并举,把 “减证便民”落到实处。
一、建立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清理公布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11项,明确办理公证事项的具体材料。
二、凡是能共享核查的信息不得要求群众开具证明,凡是能交叉印证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供,凡是缺乏法律依据、公证机构能够自行核实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以最大限度减轻群众的证明负担,让群众明明白白办证。
三、实行公证事项当场受理,首问负责。公证机构收到公证申请后,当场决定是否受理;对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当事人因故不能及时到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可以通过邮寄或微信、QQ等线上方式将材料寄送或传输给承办公证员,公证员收到材料先开展工作,待当事人持证明材料原件领取公证书时再进行核实。
四,建立快速办理绿色通道,探索当日出证工作法,提供便捷文书送达服务。公证书出具时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缩短为3~5个工作日;涉外公证无需译文的1~3个工作日,需译文的3~5个工作日;因不可抗拒、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无须核实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翻译、核实等工作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当日申请、当日出证;材料齐全、真实、合法且不需要核实的,能当日、当场制发公证文书的,当场制发给当事人;不能当场制发公证文书的,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邮政快递、上门送达等方式发送公证文书,真正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市公证处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尽最大努力让群众“少跑路”,用耐心、细心、热心和优质高效服务真正把“公证便民、公证利民”落到实处,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以人性化的公证服务温暖人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