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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原陕西省安康市公证处)交通指南: 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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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kgz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1926次 发布时间:2021-05-06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关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安康市公证处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本处实际,制定《安康市公证处便民服务十项承诺》。
(一)健全公证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制度。全面实行公证业务告知清单,办理公证业务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公证咨询当事人,在了解其办证用途后,一次性告之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并提供书面告知书,让当事人清楚明白,减少当事人因对办证程序不了解而多次奔波。
(二)精简办证流程,扩大最多跑一次覆盖面。对于法律关系比较简单、事实明确、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材料齐全真实,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结合本处实际情况,努力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
(三)推行公证+邮寄的一站式服务。改进公证文书送达方式,对没有时间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的当事人,采用邮寄送达方式;对当事人不能现场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邮寄的方式寄交公证处。推行公证+邮寄的一站式服务,免去当事人不必要的奔波。
(四)实行首问负责、连续服务、延时服务制。在窗口接待中,首次接待公证人员应及时处理当事人申办的公证事项,直至该项公证事项办理完毕,禁止推诿、回避、拖延、敷衍塞责。对临近下班来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实行连续服务、延时加班服务,不让当事人多跑路。
(五)开辟绿色通道服务。对情况紧急特殊的公证事项,经申请批准,可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烈属、军属、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的公证需求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六)对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对老、弱、病、残、孕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和有特殊原因无法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的当事人,依照有关规定提供上门服务,让受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公证事项。
(七)推行快速办理、限时服务。对于一般性公证事项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审查,当场办理,当场送达,缩短出证时间。特殊事项做到特事特办,打破法定工作时限,提供不间断服务,工作时间内未能办理完毕的,公证人员应将公证手续办理完毕后方能下班或利用中午休息时间为当事人加班办理。对证件齐全的一般公证在三到五个工作日内出证,需核实证据或疑难公证事项除外。
(八)提供法律援助优惠服务、对集体办理公证事项的给予优惠;对下岗职工、低保户、残疾人、外出民工工伤赔付的公证事项依照规定减、免公证费;免费为群众代写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文书和解答法律咨询;对法律援助案件中需要公证的一律实行法律援助。
(九)创新公证服务方式。首推“遗嘱保管公证”业务,为申请人的自书遗嘱进行密封、存放等一系列公证服务;通过市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电话、公证员微信提供咨询和预约服务;可以通过添加公证员微信,提前发送申请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带证明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协同异地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主要针对当事人异地办理公证不便的情形,切实解决群众公证办理需求。
(十)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在公证处办公场所、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公示公证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所需材料、办证流程、咨询电话、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