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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称:陕西省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原陕西省安康市公证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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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查询函 解了群众难

    作者: akgz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2990次  发布时间:2014-09-28  
     

    长期以来,很多人面临这样一个问题,自己的亲人去世后,其亲属明知死者在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留有存款,但在其亲属要求依法继承死者存款时,因苦于找不到死者的存款凭证,又不能提供死者的账号、存款余额、密码等信息情况,而银行或金融机构因为为存款人保密的规定,不能查询。面对这种境况,死者亲属常处于两难境地,合法权益也得不到有效保护。

    2013年3月,司法部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事宜的通知》,通知规定,经公证机构审查确认身份的继承人,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作为被继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存款查询函》后,应当及时为继承人办理查询事宜,并出具《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继承人为多人的,可以单独或者共同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查询请求。查询申请人可在公证机构签署《委托书》,授权他人代为查询。 

    通知的出台,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了被继承人银行存款查询工作,也为当事人查询有关信息提供了便利,促进和保障财产继承权的实现。通知下发后,安康市公证处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决心把好事办好。对于向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查询函的当事人,公证人员在审查并确认存款人死亡的事实及当事人的合法继承人身份后,及时向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出具存款查询函,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在接到市公证处出具的查询函后,根据有关规定和查询内容,协助当事人查询死者名下银行存款等信息情况,有了这些信息数据,当事人就可以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依法继承死者的遗产,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这一举措改变了过去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害怕违反规定泄露存款人信息,而不愿意给当事人查询,而没  有这些信息材料,当事人又无法申请继承权的被动局面。

    通知下发以来,市公证处为当事人出具存款查询函数十份,使当事人的继承权问题很好的得到解决,受到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