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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称:陕西省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原陕西省安康市公证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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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期限

    作者: akgz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1686次  发布时间:2013-04-23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摘自《公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