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陕西省安康市国立公证处 > 公证知识
陕西省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原陕西省安康市公证处)交通指南: 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当前位置:陕西省安康市国立公证处 > 公证知识
作者: akgz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1736次 发布时间:2014-02-18 |
公证代书就是公证人员根据当事人的需要,为当事人代为起草、修改申请公证文书的行为。
《公证程序规则》第34条规定:“公证机构在审查中,认为申请的公证文书内容不完备、表达不准确的,应当指导当事人补正或者修改。
应当事人的请求,公证机构可以代当事人起草、修改申请公证的文书。”
代书的范围:
1、需要公证机构证明的文书。如遗嘱、声明书、委托书、赠与书、各种民商事合同、协议书等;
2、申办公证所需的文书。如公证申请表、委托他人办理公证手续的委托书等。